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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招商引资项目(荆门招商引资政策)

3月6日,湖北省荆门市召开千人大会,公布促进投资和创新发展10项政策、49项措施。这些规定明确了财政激励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一系列最有价值的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措施涉及招商引资、支持企业创新、降低企业成本、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引进高层次人才、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加快发展总部经济、推动新经济发展、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促进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等方面。

据悉,这份10项政策清单将于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暂定一年。荆门市辖京山县、沙洋县、钟祥市和屈家岭管理区。在此基础上,可以在职权范围内出台更加灵活、优惠的政策措施。

招商引资:对投资10亿元以上的龙头项目,政府代为建设基础设施、采购生产设备。

荆门招商引资项目(荆门招商引资政策)

在促进招商引资政策方面,包括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固定资产投资补贴、重资产建设支持、外资激励、税收贡献激励、物流成本补贴、优化项目服务七个方面。主要特点是融旧推新、突出重点。

加大对重资产建设的支持力度。对于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以上的龙头产业项目,该市将由政府建设项目工厂及工厂基础设施,购买生产设备,允许企业自行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企业通过融资租赁设备的,可享受政府提供的租赁补贴。

固定资产投资补贴范围更广。对于不符合政府重资产扶持标准的投资项目,只要符合本市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以上,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3%的利率。固定资产投资补贴。

首次出台物流费用补贴政策。针对本市交通运输瓶颈,本市将连续五年对当年纳税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按年度物流运输费用总额的10%给予财政补贴。

专门针对外国投资提供财政激励。对本市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实际收到资金数额给予奖励。

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对符合本市产业发展主导规划、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工业项目,按不超过土地出让金70%的比例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底价。固定资产投资超过5亿元的,实行“一案一议”。

政府购买中介服务。对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前中介机构提供的30个服务项目实行政府购买服务。

推动企业创新发展:设立10亿技术改造基金支持企业发展

在促进企业创新方面,政策从企业技术改造、技术研发、品牌创建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四个方面给予支持。

在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方面,设立规模10亿元的技术改造基金,专门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以往企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补贴政策扩大到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所有规模企业。大幅提高技术改造补助标准,由原来的单个项目不超过20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300万元、400万元。

在支持企业技术研发方面,重点推进研发平台建设和专利成果转化,实施“三奖一补”。拓宽研发平台建设奖励范围,建有国家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获得新的奖励国家和省级表彰。对所有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对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攻关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并在荆门实现产业化的项目,给予企业奖励;对企业购买转化性科技成果的,按照实际交易额对企业给予奖励,并对成果转化做出贡献的给予一定的补贴和奖励;对企业建设公共技术研发服务平台,给予建设资金和运营费用补贴。

在支持企业品牌创建方面,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湖北省著名商标”,产品被认定为“湖北省著名商标”,产品获得荆门市市长质量奖和提名荣获“湖北省著名商标”称号。分别奖励“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和“湖北省工业品牌培育试点示范企业”。

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方面,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产品获得“三品一标”认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给予奖励。转让更大面积土地并维持持续运营的企业也将获得奖励。

促进企业降低成本:优惠用水申请费和政府购买行政事业性收费

在去年九项降本措施的基础上,荆门市今年新增四项降本措施。

涉及中小微工业企业的15项行政费用全部由审批部门支付;降低企业地方教育费附加0.5个百分点;用水费100万元以下的,享受5%的优惠;100万元以上的,享受3%的折扣;对企业新录用人员,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按100-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岗前技能培训补贴。其中,优惠用水申请费和政府购买行政事业性收费均属全市首创。初步测算,今年预计减少企业成本19.5亿元。

推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鼓励直接融资,支持并购重组

此次出台的四项金融政策重点是鼓励直接融资、支持并购重组。

明确对产业资金给予支持。这是此次政策的重大创新,主要对符合本市七大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以上的投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加大对上市公司的补贴力度。对成功在主板、“新三板”、“四板”挂牌并挂牌交易的企业,按照与中介机构签订辅导协议的三个阶段给予奖励,提交正式申请,并获准上市。对于企业因上市改制、内部资产重组发生的相关税费,股份制改造工作完成后,剩余部分由当地政府全额补贴企业。

支持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发债。上市公司在荆门再融资使用的,根据融资金额大小给予奖励。企业成功发行债券后,将根据每次发债规模给予贴息奖励。

支持企业兼并、收购、重组和股权投资。对本地重组者在本市重组上市公司,或重组境外上市公司并将上市公司迁至本市的,给予400万元补贴。本市企业收购、兼并重组完成后,对地方留成税款给予“三免三减半”奖励。对本市困难企业兼并重组,按照重组当年承办被重组企业的银行实际贷款金额给予贷款贴息优惠。对本市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投资1亿元以上的投资企业,所投资项目破产清算或项目撤资造成实际损失时,按10%提供风险融资实际损失最高可达100万元。元。

引进高层次人才:带头团队可获得300万元启动资金支持

在引进高层次人才方面,核心是“拓展新领域”、加大补贴力度。

对赴荆门新建院士工作站并通过考核的“两院院士”,给予100万元补助。

对在荆门创新创业的领军型、高端型、成长型人才分别提供300万元、200万元、80万元的启动资金支持。

对在京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给予落户补助、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免征项目管理费。

中介机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在荆门引进高层次人才并发挥重要作用的,对推荐机构或个人分别给予奖励。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多方面提供专业补贴

在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方面,重点是紧扣主导产业,实现“四个强化”。

加强急需人才培养。职业院校将对新能源汽车、通用航空、智能制造、化学工程、数控加工技术、工业机器人、生物医药、电子信息与自动化等本市紧缺人才专业提供专业补贴。

加强校企合作办学。对新开展企业学徒培训的企业,按照培训合格并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员人数给予补贴。对建设“厂中校”、“校中厂”的企业或学校给予补贴。

加强技能人才引进。企业引进技能型人才,可享受本市创新创业人才相关政策。

加强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对国家和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入选国家和省级高技能人才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入选荆门“大工匠”工作室等给予资金支持。

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奖励:8年内留成地方企业所得税70%

此次政策的亮点是“高标准、多渠道”支持。

“高标准”主要体现在业务贡献奖励和高管生活补贴上。文件提出,8年内对总部公司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70%进行经营贡献奖励,支持期限长、奖励不设上限数量。对在本市工作生活的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8年内按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留存收益的90%给予补贴年,奖励比例较高。高,且无纳税门槛限制。功能性总部升级为综合性总部的,给予100万元奖励。

“多渠道”是指从多方面提供折扣和激励,在企业创办时提供支持,在企业人才引进时支持,在企业资质晋升时提供支持等。例如,总部企业被评为一对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首次世界企业500强分别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奖励。

促进新经济发展:打破政策壁垒,放宽准入门槛

此次出台的促进新经济发展五项举措的核心是破除政策障碍、放宽准入门槛。

放宽新经济市场准入。主要目的是放宽公司名称、住所登记、经营范围等限制。

支持科技创新。对研发投入强度高的新经济企业,按照研发投入总额的20%给予补贴,最高可达100万元。

支持人才引进。对在校学生和大学毕业生毕业五年内自主创业的优秀项目给予补贴,对新经济龙头企业和研发机构的首席技术专家给予年度补贴,努力提高创业积极性。新经济人才来京创业。

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投产后一次性奖励5000万

政策显示,为发展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除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外,此次还新增五项措施,对整车及核心零部件给予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主要特点是注重全方位、突出综合产业链。

对新能源汽车产业整车项目,对取得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并列入国家新能源汽车目录的项目,投产后一次性给予5000万元奖励;对三年内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亿元以上并建成投产的新能源整车生产项目,按三年内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的5%给予补贴;对金钢转化的重大科研项目,按项目投产后地方增值税留成的50%给予补贴。3年补贴;对研发费用超亿元的重大科研项目实行“一案一议”;对新能源汽车年产能达到20%、50%、85%的给予一定奖励;本市将生产的新能源汽车纳入市政府采购目录;城市新增或更新公交车、出租车原则上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

对列入工信部汽车动力电池企业名录的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项目,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生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0元以上的新能源汽车电机及电控生产项目1万元以上的,按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固定资产贷款金额;对“三电”生产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50亿元的,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地方新能源汽车企业采购本地生产的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系统等核心零部件的,按照当地每年采购金额和当地配套率给予奖励。

推动通用航空产业发展:量产后一次性奖励1000万

荆门是全国首批26个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试点城市之一。发展通用航空产业恰逢其时。政策规定:除享受上述政策外,此次进驻荆门的通用航空产业重大项目和企业还将新增四项措施。最大的特点是弥补短板、引领发展。

证据收集奖励。对在荆门注册的通用航空企业,对取得国家型号合格证、生产许可证、适航许可证并在荆门量产并下线交付的整机及发动机,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

关键技术研发补贴。通用航空科研项目在金港转化的,按项目投产后地方增值税留成的50%给予三年补贴;对研发费用超过1亿元的重大科研项目,实行“一案一议”政策。

试验平台建设补贴。对搭建通用航空产品检测服务开放平台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贴。

机场使用费补贴。对落户荆门的通用航空公司,财政部门每年给予荆门通用航空机场使用费用50%的补贴,为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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